这是严绿臆律师的第15篇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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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教训是你的前车之鉴
接私活对于艺人来说存在什么样的风险呢?可能导致艺人承担双重法律责任。
第一是对经纪公司的违约责任,
第二是对合作方MCN机构的违约责任。
我们一一来说:
1、对经纪公司的违约责任
除了“野路子”艺人,为了取得更好的发展和资源,很多艺人和经纪公司之间签订的是独家合同,多数独家合同的性质为委托、劳务、经纪等一体的复合型合同,少数为劳动合同加上竞业禁止、保密条款等约定。
复合型独家合同,一般对艺人接私活的行为约定的后果比较严重,不仅接私活产生的报酬归经纪公司,还需要另外承担违约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艺人接私活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是内部规章制度。
2、对合作方的违约责任
艺人如果和其他机构就“私活”签了合作协议并对肖像权等知识产权作出约定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品牌方追究了合作方的责任,合作方可以向艺人进行全额追偿。
但在未签订合作协议的情况下,艺人是不是承担全部责任,则要看合作方对启用新模特是否满足审慎义务,也就是对艺人进行过初步的了解、调查从而相信艺人是“自由之身”,可以自行接受各项工作。如果没有这一前期工作,则合作方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长远来看,“接私活”对艺人自身发展也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仅可能被品牌方、合作方永久性拉黑,也可能被经纪公司“雪藏”。放在台面上接活,取得经纪公司的书面豁免,让中间商赚取一些差价,是共赢的方式。
话说回来,我们也对MCN机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拍摄前做好对模特的尽调工作,确认艺人是否属于“自由之身”。
2、如果不想承担风险,一定要先签协议,对知识产权、违约条款进行约定,这是底线。
3、发生侵权后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删除、断开、下架相关侵权内容。
MCN行业作为一个新兴崛起的行业,近几年获得了爆发式的增长。也正由于它发展飞速却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行业规范,机构和艺人两方之间频频产生摩擦和纠纷。无论你属于哪一方,都应该最大限度地保护好自己,在签订合约时就应把可能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避免一个不小心,赔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