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怎么给才不后悔

这是严绿臆律师的第28篇文章
问题背后总有解决方案

 

干股,通俗一点,就是不用支付相应的对价而取得的股权,有人通常具有某一方面资源、特长或贡献。但在实践中,给完干股后悔的人不在少数。有些是持有人心态发生变化,拿到股份后就不再对公司运营发展作出贡献而导致公司后悔;有些则是给干股的初衷发生了变化,导致给出去的股权不能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

那么,干股怎么给才不后悔呢?

首先,不要轻易给出股权;其次,股权不要直接给出,而要让对方挣到他应有的份额;最后,一定要预先设计退出方案。

我们来具体展开说一说。

对于创业者而言,股权是最珍贵的,而偏偏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需要一轮又一轮地出让股权,在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团队等各个角色中寻找平衡。

如果有替代的方式,比如外包交易,分红权、虚拟股权,就尽量不要动用股权。

外包交易,即将非核心部分的业务以外包的方式交由第三方,最大限度降低成本。

分红权,也就是按照公司的盈利情况给予分红,实现激励目的的同时不损失股权。

虚拟股权,是华为高速发展的“武器”之一,任正非仅持有0.8765%的公司股权,99.1235%的股权由工会持有,华为通过契约的方式约定持有虚拟股权的员工可享有分红,这些员工不会出现在工商登记上,没有表决权,其虚拟股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

如果创业者出于商业判断,认为只能用股权来绑定具有某一方面资源、特长或贡献的人的,请往下看。

美国大学基本上每年都有新生为加入“兄弟会”组织而发生意外,入会仪式极其残酷,挨打、挨冻、挨渴、吃难以下咽的食物、“活埋”等等,但每年仍然有很多新生趋之若鹜,尽管权威机构用一系列方式进行打压,但不起作用。入会后,也鲜少有退出的。

心理学家研究了其背后的原因,发现:

费尽周折才得到某样东西的人,比轻轻松松就得到的人,对这件东西往往更为珍视。

换句话说,这个入会资格是靠自己挣回来的。 

干股如果只是单纯靠给,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或条件,很可能被认为是无足轻重的;但如果是持股人靠自己挣到的呢?通常情况下,他们会倍加珍惜。

那怎么才能产生挣的感觉呢?

可以通过设置获得股权的条件来实现,可能的情况下再设置分期授予股权。

打个比方,创业公司从大厂找了大牛,承诺给其10%的股权,但大牛在大厂是大牛,换了平台是否仍然很牛则很难说。

股权给是要给,只不过需要设定附加条件,条件可以是大牛做出一定的业绩,如研发出软件、业绩达到多少等,并且将10%的股权分3年或4年授予,既给予了考察期,又能持续激励。

得到创始人罗镇宇、脱不花、青衣快刀在合作之初就说好,谁不再能对公司做出贡献的,谁就无条件退出。

虽然不清楚不能做出贡献的情形具体有哪些,但也足以给我们一个警示,创业本质上和婚姻一样,都是通过一纸合约来维系的契约关系,如果幸运,大家一起走到最后;但如果发生某些情形,无法走到最后的,也要提前约定好退出方案。

比如可以约定,大牛在某个时间截点之前还不能研发出软件或达到某个业绩,需要无条件退出。

合作几年后,大牛因为自身原因提出离职或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等)被动离职,股权回购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约定不同的回购价格。

干股给的开开心心,退股退地体体面面,这才是合作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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