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风光无限到妻离子散,一场对赌引发官司无数

这是严绿臆律师的第36篇文章
问题背后总有解决方案
我们在对赌,你赌对了吗?篇文章中可以了解到对赌成立的各种“姿势”:
和公司对赌一般是无效的,因为违反公司资本维持原则,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而和股东对赌一般是有效的,专业投资人在知道这一点之后也基本上不再犯错了。
但是问题又来了,
对赌输了之后,股东配偶是否也需要承担责任呢?
即,对赌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前几年,小马奔腾实际控制人去世配偶连带承担2亿对赌之债,闹的沸沸扬扬。

而今天我们看到的案件是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

2018年,某久有限合伙起诉陆某、何某以2000万元及利息回购荷某公司8%的股权,因荷某公司未完成约定事项,触发对赌回购条款,陆某、何某为夫妻。何某以投资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且其不知情为由进行抗辩。

为何类似的案件有着完全不同的结果呢?

一是小马奔腾案件和本案还是存在很多不同点,实际控制人配偶在公司中也担任了职务,深度参与公司生产经营,且债权人提供了多个公司经营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据。

二是法律规定的变化,原《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对共同债务的认定明确了标准:一是证明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二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

这个案件还有后续,虽然配偶何某不承担责任,但是陆某、何某在离婚时就约定陆某放弃一切资产,净身出户。于是某久有限合伙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失败之后,又提起了撤销之诉,要求撤销陆某、何某的离婚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法院认定陆某放弃财产的行为属于不当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所以支持了撤销的请求。

TIPs:撤销之诉的律师费、差旅费可以由债务人承担,这是为数不多的明确律师费由债务人承担的法律规定。

但是,即使撤销,也不能直接判决投资人获得财产分割的一半。

What,怎么一波三折,还没完没了了?官司到底要打到何时才是尽头呢?

某久有限合伙又提起一个代位析产诉讼,撤销之诉只是让被分割的财产恢复到原始状态,但要确定陆某的具体份额,还要通过析产之诉来确认。

你以为这就是尽头了吗?拿到判决书只是万事开头难的第一步,接下来的执行程序才是漫漫征途。

所以打官司的尽头是?

没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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