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机构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不流失

这是严绿臆律师的第58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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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发展,不仅带我们走入了超脱现实的虚拟世界,同时也带来了种类繁多的虚拟财产,比如游戏账号、某某币、某宝店铺、某音账号、某手账号等,虽然只存在于网络,但客观上又有使用价值和变现价值,尽管是在虚拟世界产生了纠纷,还是要回到现实来解决。

而对MCN机构来说,自媒体平台账号是最重要的网络虚拟财产之一,在日常经营中,机构的一些行为可能会造成这一虚拟财产流失。我们研究了一百多份判决书后发现,将账号所有权判归艺人个人的判决比较多,那机构做错了什么?作为机构而言,应如何保护自己的网络虚拟财产?

1、不要使用合作或入职前注册的私人账号作为公司运营账号

一案例表明员工使用入职前申请的私人账号作为公司账号运营使用,公司知情且不表示反对,尽管公司提供了相应证据证明该账号维护的支出是由公司支付的,法院还是认定账号归个人。

对机构来说,最好能使用以公司名义申请的电话号码作为运营账号。

2、留存机构为孵化账号的投入证据

多个案例表明法院在判决账号归属时,也会综合考虑机构和个人对账号价值的贡献度,比如有的机构投入巨大的流量费用,有的机构邀请不同量级嘉宾为个人坐镇,不同类型的账号对机构和艺人的依赖度不同,有些更依赖个人IP,有些更依赖机构的策划、运营、拍摄、维护、包装等,所以机构在提升账号价值中投入的金钱、资源、人力等都需要留下相应的凭证。

3、完善合同关于账号所有权的约定

多个案例表明机构和个人大多数都对账号所有权进行了约定,约定内容为XX平台账号所有权归机构一方所有,但是由于大部分平台(抖音、B站、快手)在账号实名认证后无法自行更改认证,在实名制情况下,账号存在人身属性,考虑到大多数平台的规范性要求和可操作性,法院多数还是会将账号判决归个人。

但也有少数法院以双方约定优先,所以该约定还是要约定,但如果约定更完善,法院支持概率更大,比如“XX平台账号所有权归机构一方所有,如该约定无效或司法机关将账号判归个人的,个人应当给予多少赔偿,”如果能根据实际情况加上赔偿的计算方式,得到支持的概率更高。

这种情况下,机构即使拿不回账号也能尽量减少损失,拿回相应的补偿。

当然,对机构来说,最大的财产是人,如果能够深度绑定艺人,把双方的利益“系在一条船上”对双方都是共赢。

如何绑定呢?

最好的绑定方式是股权,根据艺人的不同情况,设计不同的股权方案并根据情况调整,实现持续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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